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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的重生得救見證—耶穌能改變!

我來自台灣。在我的家中我是第一代的基督徒。我的家族雖然沒有非常熱中佛教﹑道教和民間信仰﹐但過年過節在祖先牌位前祭祀上香是免不了的﹐也成了一種習慣。記得小時候在爺爺奶奶老家中有供奉民間神祉的牌位和香爐﹐但我總是在等上香祭祀之後能享受的佳餚和糕點。爺爺去世之後﹐清明掃墓成了另一個野外踏青走田埂呼吸新鮮空氣享受鄉土氣息的活動。

小時候因為早讀一年個子矮小個性自閉種種原因﹐不是很能和同學老師打成一片﹐而在學校被人忽視﹐心中更加自卑。90年時糊裡糊塗地來到美國﹐原本想能夠在這片土地上重新開始我的人生(我那時才十三歲)﹐卻沒想到個性仍舊自卑自閉﹐古古怪怪﹐連那時候在美國借居的舅舅一家都覺得奇怪﹐為什麼一個十三歲的孩子會如此﹖我喜歡自己一個人在家﹐不喜與人接觸﹐喜怒哀樂不形於色﹐有人講笑話的時候﹐我想笑卻笑不出來﹐好像有一個無形的重擔在我身上﹐讓我像個行尸走肉一般。想要重新開始﹐改變自己﹐卻完全沒有果效。

當青少年的叛逆釋放在我年少的血液中﹐我要的就是滿足自己的慾望﹐要和別的人比較。十七歲時闖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禍﹐使我在徬惶中發覺自己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而那時正好有同學邀請我去教會﹐反正我也沒有什麼別的事﹐我就去參加那時候宣道會的青少年團契。我那時不知道有沒有神﹐但我相信人不是猴子變的﹐所以地球人大概是外星人的後代吧﹗到了教會幾次﹐神開始在我生命中工作。

93年十一月中有一個世界展望會「飢餓三十」的禁食活動﹐國語青少年團契只有三個人參加﹐這三個人都還是慕道友﹐而我就是其中之一。輔導們在驚訝之中看到神的作為。我們這三個人就在這場禁食活動中作了決志禱告信了主。

緊接著下來是國語部的感恩節退修會。那時的退修會是從週三晚上就開始一直到週日。我心中對神有莫名的渴慕﹐希望被聖靈充滿﹐但是每次被禱告每次倒下﹐卻沒有什麼特別感覺。幾天在神面前呼求﹑悔改﹐在最後一天退修會見證會的時候﹐青少年團契全體被聖靈充滿﹐喜笑在神的面前﹐雖看來像一群瘋子﹐卻是一股復興浪潮的開始。我手似乎有電流流過﹐腦袋還不能明白的時候﹐聖靈叫我為罪自己責備自己﹐哭泣在主面前。起來後就想受洗﹐劉彤牧師馬上為我們幾個青少年安排受洗班教導我們。次月十二日受洗歸主名下。

聖靈的工作﹐無可推委。因神在我身上的改變﹐我的舅媽也開始帶表弟妹們去教會。信主十年來﹐只有感恩不盡﹗耶穌能改變﹗不管是那種人﹐在上帝全能神手中﹐都能成回轉﹐都能改變。榮耀歸與神﹗我願一生來服事我主耶穌﹗

人的無可奈何—罪

上帝創造人是要世人享受因祂同在而有的喜樂和豐盛,但是人卻背棄上帝,照自己的意思行,以致於:品德不能達到上帝的標準;行為不能合乎上帝的要求,這就是聖經所說的罪。

罪不但為個人帶來人生中的痛苦;罪也是社會混亂的禍根;罪更使人與上帝隔絕。人雖用各樣的方法,譬如:修行、做功德、拜神明 ……等等,想要尋找上帝,尋找人生的平安和喜樂,但總是得不到。

正如聖經所說:「 罪的工價乃是死(隔絕)。 」(羅馬書六章 23 節)不但如此,罪還會使我們在末世的審判中,受到永遠的咒詛和刑罰。